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晚安~網路‧巴萊】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86224794784563/permalink/488781177862258/


Karen Cheng
【晚安~網路‧巴萊】

晚安~親愛的網路自由人:

我們大家都是「網路‧巴萊」!
網路自由人的聲音已經開始被聽到了!

國外網路媒體開始報導台灣智財局荒謬侵權之舉與我們的怒濤洶湧。
http://www.techinasia.com/taiwan-protests-copyright-blacklist-facebook-rally/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提案:
「要求ISP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儘速與智財局協商,修正立法方向,不宜由智財局逕行以行政程序封鎖特定IP或DNS,有凌駕司法及主管機關權責之虞。」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457853

親民黨立委李桐豪回應:
「但若針對國外網站管制,應該和設立侵權網站的國家司法機關、制裁部門簽約或溝通,只是片面的封鎖我國民眾的瀏覽,可能無法真正落實保護初衷。......此案在進到立法院審查前還有很長的過程,智財局應該多召開公聽會了解民眾意見。」
http://newtalk.tw/news/2013/05/28/36854.html

我們大家的怒吼,也史無前例地使TIEA出來發表聲明:
「TIEA肯定政府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努力及用心,但封鎖網站絕非維護智慧財產權的最佳手段。此舉,非但不會改變侵權網站存在的事實,更會損害台灣的網路安全與資訊自由。……」
http://www.tieataiwan.org/news/2013/05/01.html

但是,智財局的官員反應是?
「早料到將掀起輿論波瀾,但決意戴著鋼盔往前衝。」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457853

如果是這樣,那就讓
違反國際公約與國內法的智財局
看看我們「網路‧巴萊」的尊嚴與驕傲!

如果你認同,你可以:
一、分享這個活動,讓更多好朋友知道。
二、打電話、寫信給智財局、你的民意代表們(文件範本請參照活動說明公告、網路上任一版本或你真心的所有話),告訴他們:

「不論再怎麼強調節制、謹慎,
封網都是侵權違法、違反聯合國國際公約!
智財局應立刻廢止封網政策的一切草案擬定!!」

http://www.techinasia.com/taiwan-protests-copyright-blacklist-facebook-rally/

【不管是否節制,封網已經違反國際公約!!】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86224794784563/permalink/488696204537422/


Karen Cheng
【不管是否節制,封網已經違反國際公約!!】

午安~親愛的網路自由人:

不論再怎麼強調「「節制、謹慎」,
封網都是侵權違法、違反聯合國國際公約!
智財局應立刻廢止封網政策的一切草案擬定!!

以下是堅實的法律論證:
事實一:封網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在《促進和保護言論自由權利的特別報告》第78段明確指出:
「不管是否有法源依據,包含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封網禁止網路使用者連線進入的行為都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第3款。」

事實二: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台灣具國內法效力。
台灣於2009年12月10日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兩公約施行法」),自此居於國際人權憲章核心地位的兩公約已在我國具有國內法的效力。
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兩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結論:智財局侵權違法、違反聯合國國際公約!
智財局應立刻廢止封網政策的一切草案擬定!
封網草案是違反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也是違反我國「兩公約施行法」的行政措施。

智財局不能代表我們的民意,
但卻能決定主宰我們生活的法律!

如果你認同,你可以:
一、分享這個活動,讓更多好朋友知道。
二、打電話、寫信給智財局、你的民意代表們,告訴他們:

「自由與開放的世界仰賴自由與開放的網路。
各國政府都不應該單方面決定網際網路的未來。
全球數十億的網路使用者,外加打造及維護網路的專家,
都應該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

http://newtalk.tw/news/2013/05/28/36854.html

【早安~網路自由受聯合國國際公約保障】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86224794784563/permalink/488567087883667/


Karen Cheng
【早安~網路自由受聯合國國際公約保障】

早安~親愛的網路自由人:

事實一:封網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在《促進和保護言論自由權利的特別報告》第78段明確指出:
「不管是否有法源依據,包含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封網禁止網路使用者連線進入的行為都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第3款。」

事實二: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台灣具有國內法效力。
台灣於2009年12月10日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自此居於國際人權憲章核心地位的兩公約已在我國具有國內法的效力。
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兩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結論:智財局侵權違法、違反聯合國國際公約!
智財局應立刻廢止封網政策的一切草案擬定,這是違反我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也是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行政措施。

智財局不能代表我們的民意,
但卻能決定主宰我們生活的法律!

如果你認同,你可以:
一、分享這個活動,讓更多好朋友知道。
二、打電話、寫信給智財局、代表你的民意代表們,告訴他們:

「自由與開放的世界仰賴自由與開放的網路。
各國政府都不應該單方面決定網際網路的未來。
全球數十億的網路使用者,外加打造及維護網路的專家,
都應該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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